李良律师特长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.曾经做过6年多嵌入式软件开发.懂得一般专利的技术.对产品的侵权判断和专利规避设计有一定研究.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.深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.
做过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.其中最著名的是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.该公司由TCL.厦华.海尔.海信.康佳.创维.夏新.上广电.新科.长虹共10家公司成立的应对专利挑战的企业.并且参与中国彩色电视专利池的建设和管理工作.参与过很多重大的专利许可谈判.其中成功参与了汤姆逊和中国彩电企业的专利许可谈判.该谈判曾被评为深圳市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.
爱好法律.逻辑思维能力较强.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工作.爱好搞发明创造.作为发明人为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过一些专利.也为法律顾问单位挖掘专利.对提升服务单位的专利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.
代理过普通民事诉讼.仲裁和专利诉讼.诉讼经验丰富.
其中最与众不同.也许是其他知识产权律师很难具备的就是创造力突出.下面列举一些本人作为发明人的已经公开或授权的专利:
一种录制电视节目的方法及装置(200910189074.3),一种播放电视节目的方法及装置(200910189075.8),一种电视机及其图像显示方法(200910106318.7),一种包装密封袋(201120120068.5).